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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儿脑缺氧的治疗

  • 来源:本站原创
  • 时间:2014-3-5 12:41:50

在预防围产期窒息的发生,要不断提高产科技术,及时处理宫内窘迫,尽快结束分娩。生后窒息的婴儿要及时复苏,以减少HIE的发生。

一般认为,如经过综合复苏措施,抢救20分种仍然不恢复自主呼吸或Apgar评分仍低于1分者,大脑已受到严重不可逆损伤。

1、一般治疗

保持安静、吸氧、保暖、保持呼吸道通畅。纠正酸中毒。有凝血功能障碍者,可给予维生素K1 5mg/d,或输鲜血或血浆。及时纠正低血糖、低血钙等。

2、 重症监护

进行心肺、血压、颅内压及脑电监护,严密观察体温、呼吸、神志、眼冲、瞳孔大小、前囟情况及有无早期惊厥的情况。维持血气和pH在正常范围。当出现心功能不全和休克时要及时处理。

3、维持热量和适当限制液量

一般生后3天之内液体量应限制在每口60~80ml/kg,输注速度每小时4ml/kg。葡萄糖摄入量每天10~20g/kg,使血糖维持在4.2~5.6mmol/L,必要时给予静脉高营养。应慎用碳酸氢钠以免加重脑水肿。

4、抗惊厥治疗

新生儿惊厥的治疗首先是注意HIE时可能存在的代谢紊乱如低血糖症,低钙血症、低镁血症、低钠血症等的立即处理。一旦确定惊厥不是由代谢紊乱引起,需用抗惊厥药物。原则上选择一种药物,剂量要足,或两种药物交替使用。用药期间经常监测药物血浓度,用药后密切观察,以惊厥停止、安静入睡、呼吸心律平稳、掌指弯曲有一定张力为度。

5、脑水肿的治疗

(1)20%甘露醇

每次0.25~0.5g/kg( 1.25~2.5ml/kg ),可6小时使用一次,静脉注时或快速静脉滴注,颅内压的高低及意识状态可作为是否需要重复给药的指标。

(2)肾上腺皮质激素

早期应用有持续缓解脑水肿的作用,可减少甘露醇的重复使用。常用地塞米松,每次0.5~lmg/kg,每6~12小时1次,多在48小时内应用,48小时后根瞩病情决定停用或减量。

(3)控制液量

因脑水肿致颅内高压时,控制液体量每日60~80ml/kg,并根据电解质、血浆渗透压及尿量、体重变化进行调整。

6、恢复脑血管灌流量

当收缩压低于6.67kPa( 50mmHg )时可给予静脉滴注多巴胺( 每分钟3~5ug/kg )和多巴酚丁胺( 每分钟2.5~10ug/kg ),开始时用小剂量,渐增大至高量。

7、改进脑细胞代谢

(1)胞二磷胆碱 每日100~125mg,加入10%葡萄糖液100~150ml内,静脉滴注,生后第2日开始,每日1次,直至症状好转或出院时。

(2)脑活素 每日1~2ml,静脉或肌内注射,每日1次,7~10天为一疗程,可用2~3疗程。

(3)其他 可应用细胞色素C,ATP、辅酶A等。

8、高压氧治疗

可用高压氧舱全舱给氧法,每日治疗1次,氧浓度为90%~100%,压力为2kPa,每次2小时,视病情可连续进行5~10次,至临床症状及B超示脑水肿消失。有惊厥者,待抽搐停止、呼吸脉搏稳定后入舱,合并颅内出血则在病情稳定6小时后入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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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编辑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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